学生年龄不够补录学籍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全国学籍补录工作的规定如下:
1、学生基本信息均应认真核对,确保数据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一致。若有修改请使用“红色”字体番舸榆毛标注。补录的学籍信息只有经过省公安厅的身份信息验证、全国查重且完整性没有问题后才能够补录进学籍系统;
2、已上报纸质补录名单并经我科同意补录但核对名单中没有的学生,请按照学籍系统中最新的《学生信息模板》对该类学生学籍信息进行采集;
3、用“紫色”字体标注;
4、校对清楚后,将《校对名单》和需补录的《学生信息模板》汇总好;
5、 按要求上交资料,尽量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补录失败;
6、不可以补录未上报纸质资料申请的学生,不可以修改《校对名单》的顺序、文件命名和格式。
扩展资料:
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班级编码规则: 4位入学年份+1位学段编号+2位班级编号,其中学段编号为1- 小学,2-中学。例如:当前年份为2015年一年级,则一年级班号为表示2015年入学1班,表示2015年入学2班;二年级班号为201表示二年级1班至12班, 表示中学一年级1班(2015年入学)。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于2012年秋季学期实现全国联网并试运行。该系统将为每名中小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跟随一生的学籍编号,从小学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继续教育。
并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学生转学、升学等动态跟踪管理,对解决农村“控辍保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留守学生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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