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享有那些特殊的权利
1、(1)、可以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2)、不得约定试用期;
3、(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但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4)、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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