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相关事宜
1、一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家庭或户,个体工商户还可以起字号,并以其字号进行活动;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家庭或户。

4、三 个体工商户设立申请
5、1,鲱牮编讨申请人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2,委托代理人委闹稣嘧錾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3,申请办法① 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下属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登记。②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7、四 设立登记的相关审查规定
8、1,受理①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④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发给申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⑤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畴的,登记机关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0、五 个体工商户的其他监管规定
11、1,年检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2,营业执照①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②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3,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4,遗失执照①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②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12、以上就是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相关事宜,更多详细内容可查阅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