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直博生转硕的规定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浙江大学的前身求是书院创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校之一。其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设有7个学部、37个专业学院(系)、1个工程师学院、2个中外合作办学学院、7家附属医院。学校现有紫金港、玉泉、西溪、华家池、之江、舟山、海宁等7个校区,占地面积5870761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2746377平方米,图书馆总藏书量777.8万册。
浙大直博生转硕的规定:直博生入学3年以上、硕博连读生转博后1年以上者,由于各种原因,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可以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业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和学院(系)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可以转为攻读硕士研究生。
对研究生博转硕的处理,经研究生院召集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研究生院主管领导签发文件后执行。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取消学籍及博转硕的决定文件报浙江省教育厅备案。博转硕研究生应当在决定文件送达后1周内办妥转硕有关手续。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取消学籍的研究生应当在收到决定文件2周内办妥离校手续(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应签订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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