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六不准是什么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结合热天发生的溺水事故,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坚决预防学生溺水。
防溺水六不准是什么
不准独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一起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地方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2、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3、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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