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保全证据公证,维权还需让证据说话!
1、什么是现状保全证据公证?现状保全证据公证的对象十分广泛,建筑工程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了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约定义务或证明对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可向公证机构申请现状保全证据公证,借由保全程序使得当事人于开庭前取得必要的证据来达成胜诉的目的,使案件的解决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当事人于庭审中可以提供可靠的证据已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节省开庭时高昂的成本及律师费用。以便今后在诉讼中能够提供可靠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房产开发公司申请保全房屋装修状况、工期进展状况,以证明合同相对方未按约定履行装修义务、工程推进义务等。
2、各办证环节应注意的事项1、鉴于现状的可消失、更改等特征,故保全要及时,并确保保全的手段、工具(如相机、胶卷等)确实可行,不存在问题,如果有问题,应果断处理。2、现场记录要记清证据的现状情况,尽可能客观、具体、量化地表述,涉及一些专业术语,无把握的写据现场人员某某的表述。这些名词务必现场搞清楚,因为,形成公证书时需要用到这些词语。3、受理前最好事先跟当事人了解清楚该现状存在的位置,能否通过正常拍摄手段拍摄(对于通过正常拍摄手段拍摄效果不好的最好事先告知当事人),能否进入现场,现场拍摄取证时是否会受干扰,是否需要预备口罩、水鞋、卷尺等特殊工具材料。
3、所需资料1、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个人需提交身份证明,企业法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提出申请的提交原件,介绍信或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提出申请的无需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现场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关职务证明等)2、证明当事人与所保全事项有利害关系的材料,如合同、诉讼材料等。(根据每个保全证据业务的具体情况而确定,请事先与公证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