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2025-07-03 18:26:25

1、当我们在生活中,忽然发现自己的伴侣有挥霍,变卖或则伪造债务等行为时,我们该怎么办?很简单。很简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麒幢耽钒妻节共同财产。很多人不理解,没离婚能分割夫担心妻共同财产吗?能。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

如何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3、《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目前离婚中矛盾的焦点做了很多解释。我的父母在我结婚后出钱给我买房子并且登记在我名下,那这房子就是我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5、当父母集资建房时,我们夫妻觉得便宜便拿钱给父母帮我们买房子。因此,该房子是父母的名义参加房改的,在离婚时,一方主张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要求是不成立的。

如何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7、为了很快离婚,夫妻两个达成了离婚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或则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反悔的,那么,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不具备法律效力。

如何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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