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专利申请你必须知道的几点

2025-05-21 12:12:43

1、商业模式本身并不能申请专利,各国都是如此。目前所谓的商业模式专利,实际上是指利用IT技术进行的商业行为,因为牵涉到一些信息处理过程,具有比较强的技术性,可以考虑把实现某个交易过程的技术内容抽取出来,在实质上达到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保护。典型的如亚马逊的“一次点击”专利,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亚马逊拥有的这项被称为“1-click”的专利技术允许用户仅通过一次点击便完成整个购买过程。当亚马逊发现另一家网站也在采用相似技术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这种专利因为其具有商业模式的背景,在授权上往往受到特别的关注,审查员要判断专利内容是否属于纯粹的商业模式,如果是,则不能授权。美国早期对于商业模式专利的概念界定较为宽泛,批准了大量商业模式专利。早在2002年,美国花旗银行在中国申请多项商业方法专利,曾引发金融界的抗议和轰动。因为其所申请的专利,当时已被国内许多银行广泛运用,一旦获得通过,中国商业银行使用金融商业方法的范围将受到极大限制,并随时面临侵权风险,如果付费使用,也将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沉重负担。目前,美国也有严格化的趋势,因为这种专利有限制竞争的可能性。美国以前把握的比较松,但大家不要误以为在美国可以申请商业模式的专利。

2、对商业模式的保护,涉及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经营管理等领域的任何商业模式创新,只要商业模式能够与技术特征结合,产生有益效果,比如这些新商业模式市场运行效果好、用户体验佳,提升了资源配置和流动效率,节约了社会成本,增进了社会福利,都可以纳入专利保护范畴。一个商业模式,如果能够很好融入专利保护,创业过程中就不再担心别人对商业模式的抄袭。

3、《指南》的修改将使得一批互联网行业内具有较好市场效果、较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型企业,能够更好地保护其知识产权。像以往的“千团大战”(2010年中国第一家团购网站上线后,短短一年间市场涌入超过5000家同类网站,被称为“千团大战”。由于商业模式几乎相同且单一,门槛不高,行业恶性竞争和洗牌迅速出现,至2014年媒体统计其存活率仅3.5%)等一窝蜂跟风创业行为,或将得到有力遏制。商业模式专利虽然表面上与其他方法专利一样,但在服务业影响力很大。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商业模式成为企业成败关键。商业模式专利的独占性很强,一个商业模式因构成技术方案而获得专利后,排除了其他同领域从业者直接使用这一模式的可能。而对于许多成熟和优秀的商业模式,要绕开侵权可能性非常困难,很难不落入其保护范围。以顾泰来所持有的“无固定取还点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专利为例,商业模式专利更保护功能,所以只要求搭载可以返回信号的终端,而不对如何返回做限制,因此用WIFI、蓝牙、GMS等方式均可能构成专利侵权。也就是说,这一商业模式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较广,属于基础专利,可能对市场上其他共享单车竞争对手造成严格制约。

4、由于殄茕皇晗覆盖范围广,商业模式的可专利性在世界范围内一直受到争议。目前,美国、欧盟、日本、中国等国家认可对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但审查严格程度各有不同,标准不一。中国对于商业模式专利的审查标准严格,也要求必须包含技术特征。在专利的新颖性审查上,商业模式专利与其他专利的审查方式不会有所不同。而在创造性审查方面,由于商业模式专利与传统的三大专利相比具有市场淘汰速度快、转化率高、易于模仿、创造经济利益更直观更迅速等特点,应有更高的标准,或至少不能低于现有的“突出的实质性特征和显著进步”的要求。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迁则表示,《指南》此次修改只是明确,如果要求保护的不仅仅是由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构成的商业模式本身,而是包含了技术特征也就是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相关发明就可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本次修改后,《指南》中有关“组织、生产、商业实施和经济等方面的管理方法和制度”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规定并没有删除。换言之,纯粹的商业模式本身仍然不可能获得专利权。一般单纯的经营模式不能申请专利。基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一般情况,将经营模式与“技术”相结合,而且这项技术不属于公知技术,那么这类申请就大大提高了被授予专利权的可能性。国内申请上述“商业模式”专利也是有可能的,要关注以下问题:该商业模式是否利用了IT技术;该商业模式是否有独特的数据处理过程?当然,如果有相关的专门的硬件就更好了;在撰写中如何突出其技术性削弱其商业模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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