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出事后,是如何化解风险的是否有效
1、从2012年以来,信托公司陆续出现一系列潜在风险事件,其核心为融资方无法到期兑付应付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风险事件的出现有其必然性,信托公司应在风险事件出现前,提前监控到融资方的资金流问题,同时,在发现风险的基础上,信托公司也有一系列手段缓释风险,保护受益人的权益。1.信托计划一般会使用担保措施,即在项目公司之外附带母公司的担保以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在项目公司本身现金流无法保证按期偿还的情况下,担保是第一层资产保障。在一般的案例中,实际控制人会选择进行后续融资的形式偿还信托贷款。2.第二步为寻找接盘方。许多信托计划项目公司项下资产优良,项目运行情况良好,仅仅因为项目暂时流动性的问题而无法按时偿还相关贷款。信托公司一般选择由资产管理公司或银行购买信托受益权的形式接盘相关项目权益。由于抵押物足值,此类接盘可以使项目在不发生大的动荡情况下继续运行,而资产管理公司在其中获取一定额度的收益。3.第三步为处理抵押资产。由于项目本身运行或实际控制人不合作等问题,信托公司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冻结抵押资产,后期对抵押资产进行再处置。在此类问题上,信托公司必须迅速使用法律手段进行资产保全。对于以不动产为主要抵押手段的信托计划,信托对抵押资产的控制力有保障。但对于一些创新型的以具有流动性的有价证券为质押标的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快速和果断的处置尤为重要。同时,在抵押资产的处置过程中,信托公司组织拍卖、寻找投资者的能力是信托公司能否处理好此类事件的关键。4.第四步为利用其它信托公司的单一信托或集合信托计划进行接盘。不同信托公司之间的互相接盘有其法律依据,只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这一接续流动性的动作可以使得好的信托项目继续运营下去。5.在上述措施无效的情况下,信托公司也有不得不以自有资金接盘的案例。在接盘后,信托公司更加有动力处置资产。未来随着经济形势及项目度过危险期,信托公司可能因此亏损,也可能因此盈利。根据测算,目前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资产总规模在2万亿左右,信托公司净资产在2000亿左右。若最终坏账损失不超过10%,信托公司依靠自有资本金即能有足够空间进行抵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