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建设使用集体土地审批程序

2025-12-01 20:29:56

1、许可程序

2、 受理  


受理部门:业务受理部门  
条 件:
  1.申请人是乡镇企业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
  2.申请的用地是经依法批准的集体建设用地,如占用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
  3.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4.已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5.已取得项目计划部门立项批准;
  6.已取得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建设用地申请及工商营业执照文件;
  2.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3.项目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
  4..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意见及相关图件;
  5.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6.拟占用土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8.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9.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或线形工程平面图;
  10.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时限:5个工作日内
  

3、审查


  标准:
  1.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职权管辖范围;
  2.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用地条件;
  3.组织现场踏勘(2人以上)。
  本岗位责任人:耕保征地科经办人
 
  时限:10个工作日

4、审核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耕保征地科科长
  
  时限:4个工作日

5、复审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长
  时限:3个工作日

6、审定


  标准:同审查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时限:3个工作日

7、报区政府批准


  时限不计入办事时限

8、告知


  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并通知交费;
  2.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各种费用(时间不计入办事时限);
  3.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4.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件材料齐全、规范。
  本岗位责任人:本科初审人员及受理部门
 
  时限:5个工作日。

9、备案


  分局在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将上月批准用地的基本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声明:本网站引用、摘录或转载内容仅供网站访问者交流或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存在版权或非法内容,请联系站长删除,联系邮箱:site.kefu@qq.com。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