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接连不断,退房能否获得法律支持

2025-05-20 13:01:33

房屋质量问题对于建筑商、开发商来说是个例,但对于花了全部积蓄并贷款购房的买家来说却是个很重大问题,关乎一家人生命财产安全,甚至整栋楼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房屋质量问题接连不断,退房能否获得法律支持

房屋质量问题分为几种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将房屋的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屋未能通过验收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二)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买受人享用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和用途的情形。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三)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屋渗水、地面空鼓、墙皮脱落等。

那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呢?

1、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请求其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

2、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消费者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怎样处理?

1、实际履行—修复   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自己的义务,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以其他标的代肤覆矩蝇替履行或者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来免除合同规定的义务。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 同时,购买人仍然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2、解除合同—退房  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3、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的,均不影响请求出票莨窖蜇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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